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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评估工作的通知
admin     2010-2-8

  各州、市卫生局,省医学会,省级各医院,厅审批的各民营医院:
  根据《云南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关于印发<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的通知》(云卫发〔2007〕656号)要求,我省将对医疗机构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进行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卫生部《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要求,医疗机构开展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实行准入评估制度,未经我厅组织专家评估或评估未通过者不得再开展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工作。
  二、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评估实行自愿申报制,符合《规范》要求,按照《云南省心血管疾病介入技术准入评分表》(附件3、4、5、6)自评分达到80分者可向我厅申报,并认真填写《云南省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申报表》(附件1、2)及相应的申报材料。
  三、评审工作分为书面审查及现场评审,我厅委托云南省医学会组织专家按照我省评估程序及评分标准开展评审工作,根据省医学评估结果进行复核并确定我省开展心血管疾病介入工作的医疗机构。
  四、首批评审工作将于今年8月开始,以后每年7月前接受新申报材料,8月对新申报单位进行评审;已通过评估开展介入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复核。
  请今年申报的单位将申报表及相关材料于2008年8月5日前报云南省医学会。联系人:吕友春,电话:0871-5362879  13064230664 ,电子邮箱: kmh205@126.com
  五、专家评审汽油费、过路费由我厅承担,食宿费、差旅费按照规定标准报销。

  附件:1.云南省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申报表
  2.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医师资格认定申请书及推荐书
  3.先心病介入治疗评分表
  4.心脏起搏器植入治疗评分表
  5.冠状动脉介入技术临床应用评分表
  6.导管消融评分表

附件点击下载:云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评估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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