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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医学会第十二届理事会五年工作规划
(二00六年十二月经云南省医学会第十二届一次常务理事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我国国民经济和卫生事业的发展战略目标,参照中华医学会第23届理事会五年工作规划,遵照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致云南省医学会第十二次全省会员代表大会的贺信精神,结合贯彻落实《云南省卫生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纲要》和云南省医学会第十二次全省会员代表大会精神,制定云南省医学会第十二届理事会五年(2006·12~2011·12)工作规划。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新时期国家卫生工作的总方针,紧紧围绕全省医疗卫生的中心工作,团结和依靠广大会员和医学科技工作者,坚持学会宗旨,依靠科技进步,加大改革力度,努力把云南省医学会建设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学会发展规律、具有中国特色并在省内外医学领域有重要影响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新型科技社会团体和医学科技工作者之家,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我省医学事业的繁荣与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二、主要工作原则与思路
1、坚持学会宗旨,团结广大医学科技工作者,发挥社会团体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成为党和政府联系医学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
2、坚持依法办会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云南省医学会章程》开展工作;
3、坚持民主办会的原则。充分发扬学术民主,尊重知识,尊重专家、尊重会员,增强会员对学会的归属感和主人感;遵循学术交流的基本规律,提高学术交流成效,切实满足医学科技工作者和学科发展的需要,把学会办成“会员之家”、“医学科技工作者之家”。
4、坚持围绕科技攻关和卫生工作重点开展学会活动,努力促进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 ,创新管理方式和活动方式,促进医学科学技术队伍的成长,促进医学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提高,促进医学科学技术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服务。
5、坚持学术活动与科学论证、决策咨询、政策建议相结合,积极为政府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加强学会能力建设,在社会管理体制创新过程中把握机遇,及时拓展学会的新职能。
6、加强对州市医学会的指导与合作。强化与州市医学会的信息沟通渠道和工作协调机制,认真听取、充分尊重州市医学会的意见和建议,发挥医学会系统的整体优势和作用。
三、主要工作
1、积极开展高质量的学术活动
针对国民经济建设、省科技攻关项目和卫生工作重点,统筹规划、积极组织、合理安排学术交流活动。全省性学术会议力求多学科、综合性、高质量。积极培育和创办有影响、有规模、有水平的品牌学术会议,强化对学术会议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实施质量监督与评价,坚持开展每周日常学术讲座,对讲座质量进行反馈,逐步形成科学的学术活动管理体系。
2、办好《云南医药》杂志
按照“质量第一”的要求,办好《云南医药》杂志。进一步加强期刊质量管理体系和量化标准的实施力度,保持《云南医药》的学术地位。加强对编辑队伍的培养,为编辑人员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创造必要条件。正确处理好普及与提高的关系,结合我省实际刊出介绍科技成果和有指导意义的高水平文章。同时,加强基础医学知识的普及,为基层医务工作者服务。重视并做好期刊的发行和广告工作。
3、加强对外联络和国际交往工作
认真贯彻党的外交路线、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学术团体的优势,努力扩大国际与港、澳、台地区间的医学学术交流工作。把医学会办成民间国际交流的窗口,进一步强化医学会在对外交流活动中的作用,努力承办好中华医学会委托的各类国际性或地区性会议或活动。
4、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和人才培养工作
在继续医学教育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医学会的整体优势。在努力提高学术会议质量的同时,争取将医学会的大型学术活动,纳入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继续办好学会网站,充分利用现代教学手段,开展远程继续医学教育。拓宽继续医学教育的路子,通过对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和应用,积极为会员、医学科技工作者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掌握新技术、新方法创造条件,在医学人才培养的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5、加强医学科普工作
医学科普工作是科教兴滇的组成部分,捍卫科学尊严,开展卫生科普宣传和健康教育,提倡科学思想,科学方法和科学精神,反对愚昧迷信,提高人民自我保健能力是学会义不容辞的任务。医学会要大力加强科普知识宣传。贯彻面向基层、面向农村的方针,继续深入开展面向广大群众的科普活动。各专科分会要继续开展到各州市县的“医疗科技扶贫”活动。
6、做好科技咨询服务与科研成果转化工作
利用医学会的优势,不断提高科技咨询服务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完善科技咨询服务的相关制度,建立规范的医药信息共享、互通渠道,向会员和社会提供科技咨询服务。有针对性地筛选有市场潜力的科技成果,进行推广开发,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
7、加强学会机关建设
学会机关建设,要同深化改革密切结合。在学会工作中努力实践“三个代表”思想,弘扬献身事业、服务会员的工作精神,刻苦学习,提高业务水平,树立大局观念,加强团结,增强凝聚力。
学会机关领导要认真贯彻常务理事会议的决议,求真务实,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不断提高学会管理水平。要关心职工,努力建设一支素质高、服务好、管理强的学会专职干部队伍,要加强学会机关的科学化管理,树立学会一盘棋思想,完善规章制度,更好地发挥学会的组织、协调、指导、服务职能,建设一个充满活力、积极奋进的团结、廉洁、务实、高效的学习型学会机关。
8、规范学会组织建设工作
(1)专科分会的发展和建设
专科分会是省医学会发展的基础,发挥专科分会的作用,促进专科分会的发展是今后学会工作的重点任务,要按照《云南省医学会章程》,根据学会工作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云南省医学会专科分会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为专科分会规范运作创造条件。
(2)加强专科分会和《云南医药》杂志编委会组织管理工作。
要严格按规定进行专科分会、杂志编委会的换届改选工作。使每个专科分会、杂志编委会通过改选换届真正成为一个老、中、青相结合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团结协作的学术集体。
(3)认真组织好每年的理事会、专科分会主委会、各州市医学会秘书长和团体会员单位会议,会议内容要有重点、有新意、有时代感。
(4)按照《云南省医学会会员管理办法》和《云南省医学会团体会员管理办法》,认真落实会员的权利和义务,做好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的管理工作。
要通过加强学会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学会的自律性和社会诚信度。坚持民主办会,尊重会员的愿望和要求,树立以会员为中心的思想,坚持将为会员服务作为学会整体工作的原则,不断拓宽为会员服务的范围,提高为会员服务的质量,充分调动广大会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学会的凝聚力。
9、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贯穿学会工作的各个方面。结合学会工作实际,不断加强学会各级组织和广大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与职业道德教育,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学习卫生系统的先进模范人物,为人民的身心健康尽心尽责。在广大医学科技工作者中,提倡献身、创新、求实、协作和无私奉献的精神,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侵蚀,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10、做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按照国务院颁发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做好医疗事故鉴定工作,配合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好相关配套文件的实施,使医疗事故处理更加科学、公平、公正,实现法制化、规范化管理。
11、做好政府部门委托的工作
发挥学会优势和潜力,以完善的制度,规范的运作,严谨的科学态度,严格的工作程序,赢得政府部门的信赖。在做好政府部门已经委托的医疗事故鉴定、执业医师考试、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型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上岗培训、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认定、采供血机构人员上岗培训、特殊医疗技术评价等工作的基础上,争取承担更多的服务性、辅助性、技术性、专业性工作,进一步帮助政府部门做好医疗机构技术准入、人员执业资格审核和全行业管理方面的工作。在公共卫生、艾滋病等重大问题方面,积极为政府部门科学决策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使云南省医学会真正成为党和政府的参谋与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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