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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会机关是省卫厅厅直属事业单位,实行秘书长负责制、双责任目标管理(即与省卫生厅签订的行政 责任目标管理和与厅直机关党委签订的党支部责任目标管理),对省卫生厅负责。在机关内部实行部室主任 负责制,部室任由秘书长聘任,对秘书长负责。秘书长、副秘书长按会章规定的程序产生并由省卫生厅任命。 秘书长是单位的法人代表,是对省卫生厅任期责任目标的责任人,对会长领导下的常务理务事会和省生厅负责。 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完成分管任务,对秘书长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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